电话:400-102-6717
行业动态

权威发布:中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报告(2018)

时间:2018-12-11 浏览数 (2074)
  



中国水产



我国有着悠久的稻田养鱼历史,稻渔综合种养是在传统的稻田养鱼模式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是农业绿色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为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经过不断技术创新、品种优化和模式探索,我国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走出一条产业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之路,形成一个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共赢的产业链,在全国上下形成了新一轮发展热潮,是经济上划算、生态上对路、政治上得民心,值得下力推广的农业技术模式。

  为促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受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委托,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联合上海海洋大学编写了《中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报告(2018)》。报告重点梳理了我国稻渔综合种养的发展历程、产业现状和技术模式,分析面临问题,提出发展建议。



一 历史沿革

中国的稻田养鱼历史悠久,是最早开展稻田养鱼的国家。汉代时,在陕西和四川等地已普遍流行稻田养鱼,至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唐昭宗年间(889—904年),稻田养鱼的方式及其作用就有了明确的记载。然而,直至解放前,我国稻田养鱼基本上都处于自然发展状态,民国时期,有关单位开始进行稻田养鱼试验,并向农民开展技术指导,但由于多年战乱,稻田养鱼的规模发展受到了制约。


微信图片_20181211112117.jpg

1982—2016年我国稻田养鱼面积和水产品产量



(一)恢复发展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我国传统的稻田养鱼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1953年第三届全国水产会议号召试行稻田兼作鱼;1954年第四届全国水产工作会议上,时任中共中央农村部部长邓子恢指出:“稻田养鱼有利,要发展稻田养鱼”,正式提出了“鼓励渔农发展和提高稻田养鱼”的号召,全国各地稻田养鱼有了迅猛发展,1959年全国稻田养鱼面积突破1000万亩;此后20年,由于政治原因及家鱼人工繁殖技术未推广,鱼苗供应受限,加之农药的大量使用,使稻渔共生发生了矛盾,导致一度兴旺的稻田养鱼急骤中落。70年代末,政府逐步重视发展水产事业,以及联产承包制的出现和普遍施行,加之稻种的改良和低毒农药的出现,为产业的新兴注入了发展动力,稻田养鱼又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二)技术体系建立阶段

  1981年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副所长倪达书研究员提出了稻鱼共生理论并向中央致信建议推广稻田养鱼,得到了当时国家水产总局的重视;1983年原农牧渔业部在四川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稻田养鱼经验交流现场会,鼓舞和推动全国稻田养鱼迅速恢复和进一步发展,稻田养鱼在全国得到了普遍推广;1984年原国家经委把稻田养鱼列入新技术开发项目,在北京、河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陕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18个省份广泛推广;1986年全国稻田养鱼面积达1038万亩,产鱼9.8万吨,1987年达1194万亩,产鱼10.6万吨;1988年中国农业科学院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在江苏联合召开了“中国稻—鱼结合学术研讨会”,使稻田养鱼的理论有了新的发展,技术有了进一步完善和提高;1990年原农业部在重庆召开了全国第二次稻田养鱼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问题,提出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并先后制定全国稻田养鱼“八五”“九五”规划。

  (三)快速发展阶段

  1994年原农业部召开了第三次全国稻田养鱼(蟹)现场经验交流会,常务副部长吴亦侠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指出“发展稻田养鱼不仅仅是一项新的生产技术措施,而是在农村中一项具有综合效益的系统工程,既是抓‘米袋子’,又是抓‘菜篮子’,也是抓群众的‘钱夹子’,是一项一举多得、利国利民、振兴农村经济的重大举措,一件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事情。”同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原农业部向全国农业、水产、水利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稻田养鱼,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意见》的通知。随后的1996年4月、2000年8月原农业部又召开了两次全国稻田养鱼现场经验交流会,2000年,我国稻田养鱼发展到2000多万亩,成为世界上最大稻田养鱼国家,稻田养鱼作为农业稳粮、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措施,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有效地促进了稻田养鱼的发展。

  (四)转型升级阶段

  进入新世纪,为克服传统的稻田养鱼模式品种单一、经营分散、规模较小、效益较低等问题,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要求,“稻田养鱼”推进到了“稻渔综合种养”的新阶段。稻渔综合种养指的是:通过对稻田实施工程化改造,构建稻渔共作轮作系统,通过规模开发、产业经营、标准生产、品牌运作,能实现水稻稳产、水产品新增、经济效益提高、农药化肥施用量显著减少,是一种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以渔促稻、稳粮增效、质量安全、生态环保”是这一新阶段的突出特征。

  2007年“稻田生态养殖技术”被选入2008—2010年渔业科技入户主推技术。党的十七大以后,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不断明确,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稻田规模经营成为可能。各地纷纷结合实际,探索了稻—鱼、稻—蟹、稻—虾、稻—蛙、稻—鳅等新模式和新技术,并涌现出一大批以特种经济品种为主导,以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开发、产业化经营为特征的千亩甚至万亩连片的稻田综合种养典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得到了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农民的积极响应。从上世纪末到2010年,随着效益农业的兴起,稻田养鱼由于比较效益较高被大力推广,为广大稻区农民的增收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同时由于大面积的开挖鱼坑鱼沟曾引起了对水稻可持续发展的担忧,自2004年开始面积出现下降,一度从2445万亩下降到2011年的1812万亩。该时期尽管养殖面积下降,但由于养殖技术的进步,养殖产量仍稳定在110万吨以上。养殖单位产量从2001年的37.04kg/亩提高到2011年的66.22kg/亩。

  (五)新一轮高效发展阶段

  2011年是近20年稻渔综合种养面积的最低点,此后养殖面积止跌回升。2011年,农业部渔业局将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列入了《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作为渔业拓展的重点领域。2012年起,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连续两年,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稻田综合种养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专项,2012年投入1458万元启动了公益性行业专项目“稻—渔”耦合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2013年和2016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上海海洋大学、湖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等单位承担的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共获得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一等奖3次;2016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上海海洋大学发起成立了中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功打造了“政、产、学、研、推、用”六位一体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体系;2011年和2018年,浙江大学陈欣教授在美国科学学院院报(PNAS)发表了两篇关于稻渔综合种养理论研究的高水平学术论文。2016年~2018年连续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相关规划均明确表示支持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发展。2017年5月农业部部署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工作,首批33个基地获批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见附件1);同年农业部在湖北省召开了全国稻渔综合种养现场会,副部长于康震要求“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稻渔综合化种养产业发展道路”。在党和国家各级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国稻渔综合种养发展已步入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


二 产业现状

(一)规模布局

  据统计,2017年我国有稻渔综合种养的省份共27个,北京、海南、西藏、青海4个省份未见统计(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下同)。

  全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2800万亩,其中湖北省502万亩、四川省464万亩、湖南省332万亩,上述3省份总面积占全国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的46.4%。另外,江苏、贵州、云南、安徽、浙江5省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均超过100万亩。


微信图片_20181211112321.jpg

全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分布图


全国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产量194.75万吨,其中湖北省51.70万吨、四川省37.78万吨、浙江省28.66万吨,上述3省份水产品总产量占全国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总产量的61%。另外,湖南、江苏、安徽3省份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产量均超过10万吨。


微信图片_20181211112448.jpg

全国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产量分布图


全国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单位产量77.16kg/亩,其中浙江省达到261.21kg/亩,另外,上海、江西、湖北3省份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单位产量都超过100kg,江苏、四川、安徽3省份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单位产量也超过全国平均值。

  从各省情况看,2017年全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较2016年2500万亩增加了11%,各省份中,河南省增加最多,增幅达到1127%,此外,吉林、新疆、上海、黑龙江、河北、湖北、安徽、湖南、江苏、山东10省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均超过全国平均增速。2017年全国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产量较2016年163.23万吨增加了19%,各省份中,河南省增加最多,增幅达到348%,此外,河北、吉林、湖南、湖北、宁夏、广东、黑龙江10省份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产量均超过全国平均增速。2017年全国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单位产量较2016年71.77kg/亩增加了7.5%,各省份中,宁夏、甘肃2省份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单位产量增加最多,均增加1倍,此外,河北、湖南、江西、湖北、广东、天津、贵州、云南、吉林9省份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单位产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增速。

  (二)产业效益

  1.经济效益:据统计,全国单一种植水稻的平均亩纯收益不足200元,稻渔综合种养的经济效益明显提升。据对2017年全国稻渔综合种养测产和产值分析表明,稻渔综合种养比单种水稻亩均效益增加90.0%以上,亩平均增加产值524.76元,采用新模式的亩均增加产值在1000元以上,带动农民增收300亿元以上。


微信图片_20181211112622.jpg

六种典型稻渔综合种养模式亩均增收情况


2.生态效益:根据示范点测产验收结果,19个测产点中,最少的点减少化肥用量21.0%,最高的减少用量80.0%;农药用量最低减少30.0%,最高减少50.7%。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浙江大学等技术依托单位研究结果,稻渔综合种养平均可减少50.0%以上的化肥使用量,减少50.0%以上的农药使用量。研究表明稻田中鱼、虾等能大量摄食稻田中蚊子幼虫和钉螺等,可有效减少疟疾和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发生,稻田中蟹类活动和摄食可有效减少杂草的滋生,可有效节省人力并减少农药的使用。同时,采用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的稻田其温室气体排放也大大减少,甲烷排放降低7.3%~27.2%,二氧化碳降低了5.9%~12.5%。

  3.社会效益:稻渔综合种养具有稳定粮食生产的作用。根据水稻边际效应原理和测产结果分析,在沟坑占比低于10%的条件下,稻渔综合种养不仅不影响水稻生产,而且可以解决稻田撂荒闲置和“非粮化”、“非农化”等突出的农村问题,大大调动了农民种稻积极性,促进粮食稳产。稻渔综合种养是一些地区产业精准扶贫的有效手段。2017年农业农村部扶贫工作开展了稻渔综合种养推进行动,在湖南湘西、内蒙古兴安盟、黑龙江泰来、贵州铜仁和遵义、陕西延安等省份贫困地区,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指导与培训,指导稻田资源丰富的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

其中,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在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指导支持下,依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校,与云南省农业厅及地方政府通力合作,积极推动云南省元阳县哈尼梯田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工作,迅速建立起一个周期短、见效快、增收稳的扶贫新产业,使千年哈尼梯田既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景观田”,又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增收田”,走出了一条民族地区产业扶贫的新路。韩长赋部长对此做出批示:“这件事做的好、做的实,一举多得,应坚持不懈的抓下去,把哈尼梯田打造成生态农业绿色发展的中国样板”。

  综上所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既是促进乡村振兴富裕渔民的有效手段:能够有效保障粮食安全、食品安全,还能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产业融合,并有利于农村防洪蓄水、抗旱保收,体现了渔业的多功能性;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提高了稻田能量和物质利用效率,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废水废物排放和病虫草害发生,显著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促进农耕文化与渔文化的融合;还是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点方向:作为生态循环养殖模式,符合生态环境约束政策对渔业发展的严苛要求,也是发展休闲渔业的潜在资源。

(三)政策扶持

1.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提出“把稻田综合种养,作为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重要内容”;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资金安排4800万元,建设了16个稻渔综合种养规模化示范基地。

  2.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提出“启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3.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稻田综合种养”。

  4.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实施质量兴农战略,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

  5.《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指导意见》以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等均对稻渔综合种养提出了明确要求。

  6.《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均明确支持稻渔综合种养发展,农业农村部还将稻渔综合种养列入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和农业主推技术。


三 技术模式

(一)技术要点

  稻渔综合种养实施过程中,主要涉及到的技术有:配套水稻栽培技术、配套水产品养殖技术、配套种养茬口衔接技术、配套施肥技术、配套病虫草害防控技术、配套水质调控技术、配套田间工程技术、配套捕捞技术、配套质量控制技术等9个方面。

  1.配套水稻种植技术:宜选择茎杆粗壮、抗倒伏、叶片直立、株型紧凑、生长期长、分蘖力强、耐深水、耐肥抗倒、抗病虫、耐淹、丰产性能好、适宜当地种植的水稻品种。水稻栽培应发挥边际效应,通过边际密植,最大限量保证单位面积水稻种植穴数。根据不同综合种养模式,采用“大垄双行,沟边密植”水稻插秧技术、“分箱式”水稻插秧技术、“双行靠、边行密”插秧技术、“合理密植、环沟加密”水稻栽培技术、“二控一防”水稻裁培技术、稻田免耕抛秧技术。

  2.配套水产品养殖技术:应选择经济价值高、产业化发展前景好的品种,并且能适应稻田的浅水环境、较大温度变化、低溶氧、生长周期短、生长速度快、中下层栖息性、草食性或杂食性的水产品种。根据不同养殖品种,做好放苗前准备、苗种选择、苗种消毒、苗种投放、饲喂管理、水质调控、病害防治、日常管理等工作。

  3.配套种养茬口衔接技术:根据养殖品种生长特点,综合考虑有害生物、有益生物及其环境等多种因子,对稻—蟹共作,稻—虾连作、共作,稻—鳖共作、轮作,稻—鳅共作,稻—鱼共作等主要模式的水稻种植和水产养殖茬口衔接采用对应技术,合理安排翻耕、插秧、投苗、蓄水、收获等工作节点。

  4.配套施肥技术:按“基肥为主,追肥为辅”的原则,一是测土配方一次性施肥,对土壤取样、测试化验,根据土壤的实际肥力和种植作物的需求,计算最佳的施肥比例及施肥量;二是基追结合分段施肥,将施肥分为基肥和追肥两个阶段,以基肥为主、以追肥为辅,追肥少量多次。

  5.配套病虫草害防控技术:稻田中病虫草害有多种,如害虫有稻象甲、卷叶螟、二化螟、稻飞虱等;稻杂草有稗草、慈姑、眼子菜、水马齿、莎草科杂草等;其他如鸟、鼠、蛇害等,这些都直接影响养殖产品的产量和收益。宜通过生态防控,降低农药使用量,通过建立天敌群落、生物工作等生态方式防虫,合理使用防鸟网、诱虫灯、防虫网等设备防鸟、虫,通过标准化田间工程进行控草。

  6.配套水质调控技术:稻田水质常见的有低溶解氧、硫化物超标、氨氮和亚硝酸盐超标以及蓝藻水华等问题。一般应急调控采用注水、栅栏、筛网、沉淀、气浮、过滤等物理方法调控和混凝、沉淀、氧化还原和络合等化学方法调控。但多通过水位调节、底质改良、水色调节和种植水草、调整放养密度等方式,确保水质“肥活嫩爽”。

  7.配套田间工程技术:根据不同综合种养模式,要对传统稻田进行工程化改造,改造过程中,不能破坏稻田的耕作层,开沟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0%。通过合理优化田沟、鱼溜的大小、深度,利用宽窄行、边际加密的插秧技术,保证水稻产量不减,同时工程设计上,应充分考虑机械化操作的要求。

  8.配套捕捞技术:由于养殖品种不同,且稻田水深较浅,环境也较池塘复杂,捕捞时在借鉴池塘捕捞方法的基础上,还要综合考虑茬口衔接状况,应充分利用鱼沟、鱼溜,根据养殖生物习性,采用网拉、排水干田、地笼诱捕,配合光照、堆草、流水迫聚等辅助手段,提高水产品起捕率、成活率。

  9.配套质量控制技术:通过无公害产地和产品认证,绿色、有机产品生产,品牌化产品生产,落实相关要求。把握稻田环境、水稻种植、水产养殖、捕捞、加工、仓储、流通等关键环节,以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为支撑,传感网络、可视化监控网络、RFID电子标签等手段,建立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链全时空监控和质量安全动态追溯系统。

  (二)主要模式

  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呈现出从单纯“稻鱼共生”向稻、鱼、虾、蟹、贝、龟鳖、蛙等共生和轮作的多种模式发展的趋势,已逐步形成稻—蟹、稻—虾、稻—龟鳖、稻—鱼、稻—贝、稻—蛙及综合类等7大类24种典型模式。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在各地区因地制宜,进一步本地化,区域特色明显。

  1.稻—蟹共作模式: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浙江、上海、江苏、河北、湖北和云南等省份,已形成典型的“辽宁盘山模式”、“宁夏稻蟹共作模式”和“吉林稻田养蟹技术模式”等。

  2.稻—虾连作、共作模式:由于操作简单、收益较高,目前已经成为我国最受欢迎的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并且已经成为小龙虾的主要养殖方式之一,主要分布在湖北、安徽、江苏、浙江、云南、四川、河北等省份,已形成典型的“湖北稻-小龙虾连作、共作模式”和“浙江绍兴稻-青虾连作模式”等。

  3.稻—鳖共作、轮作模式:主要分布在浙江、湖北、福建以及江苏、天津等省份,已形成典型的“浙江德清稻-鳖共作、轮作模式”等。

  4.稻—鳅共作模式:主要分布在河南、浙江、江苏、河北、湖北、重庆、天津、湖南、安徽等省份。目前只要有包括先鳅后稻、先稻后鳅、和双季稻泥鳅养殖模式,已形成典型的“浙江稻-鳅共作模式”等。

  5.稻—鱼共作模式: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四川等全国大部分省份,已形成典型的“浙江丽水丘陵山区稻鱼共作模式”、“江西万载平原地区稻鱼共作模式”、“云南元阳哈尼梯田稻鱼鸭综合种养模式”等。

  (三)技术标准

  为规范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健康发展,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指导下,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联合相关省份水产技术推广单位和科研院所,制定我国首个稻渔综合种养方面的行业标准《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其中“第1部分:通则”已于2017年9月30日正式发布,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通则”部分规范了稻渔综合种养方面相关术语定义、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技术评价等方面内容,适用于稻渔综合种养的技术规范制度、技术性能评估和综合效益评价;“通则”要求:平原地区水稻产量不低于500kg/亩,丘陵山区水稻单产不低于当地水稻单作平均单产;沟坑占比不超过10%;与同等条件下水稻单作对比,单位面积纯收入平均提高50%以上,化肥施用量平均减少30%以上,农药施用量平均减少30%以上;不使用抗菌类和杀虫类渔用药物。系列分标准“稻—鱼(平原型、山区型、梯田型)”、“稻—蟹(中华绒螯蟹)”、“稻—虾(克氏原螯虾、青虾)”、“稻—鳖”、“稻—鳅”等系列标准目前正按计划制定中,预计于2019年发布。


四 发展建议

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我国农业和农村形势正发生深刻变化,农产品价格的“天花板”、成本的“地板”、资源环境的“紧箍咒”等问题日益突出,农业稳粮增收面临新的挑战。发展稻渔综合种养能通过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实现一水多用、一田多收,水稻种植与水产养殖协调绿色发展,既破解了国家“要粮”和农民“要钱”的矛盾,又能解决了渔业“要空间”的问题,是一种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现代绿色循环农业好模式。目前,全国稻田面积4.5亿亩,保守估计其中15%以上适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存在巨大发展空间。

  针对当前发展面临的问题,在“以粮为主,工程化发展;生态优先,标准化发展;提质增效,规模化发展;三产融合,产业化发展”原则基础上,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要求,在全面分析市场需求、资源禀赋的基础上,推动制定一批国家、地区或企业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区域布局,确保产业有序发展。争取将稻渔综合种养纳入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补贴范围,设立专项资金扶持稻田养殖基础设施建设、苗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简化申请审批手续,为稻田养殖户获得资金支持创造便利。

  (二)强化技术集成创新与标准宣贯

  充分发挥产业联盟“产、学、研、推、用”五位一体的平台优势,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专家团队和联合协作机制,针对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开展联合科技攻关,加快主导模式和配套关键技术的集成与示范。加强水产行业标准《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宣贯,加快推动稻—蟹、稻—鳖、稻—虾、稻—鲤、稻—鳅等模式标准的研究制定,确保模式发展不走样。

  (三)完善产业技术服务和经营体系

  充分发挥国家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的组织优势,积极构建与产业化相关的技术和服务体系,加快培育苗种供应、技术服务、产品营销等方面的经营主体,试点开展水产养殖互助保险,不断提升产业服务保障水平。加强稻渔综合种养产地环境和产品检验检测。加快推进水稻种植、水产养殖、加工、销售等全过程信息化,建立可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积极培育稻渔综合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做大产业规模,推进产业标准化生产,实现品牌化经营,形成区域性的优势产业。

  (四)加强培训示范和融合发展

  整合技术资源和信息资源,搭建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经验交流平台,促进新型综合种养模式、稻田养殖技术、用药技术、质量安全管理技术和苗种等信息的交流传授和示范推广。做好国家级和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全国示范推广一批先进技术模式。挖掘稻渔综合种养“接二连三”功能,在积极发展二、三产业的同时,促进产业融合,推动稻渔综合种养与休闲渔业、旅游业有机结合,不断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现代田园综合体样板。

  (五)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和品牌创建

  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稻渔综合种养在“稳粮、促渔、增效、提质、生态”方面的作用,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稻渔综合种养的良好发展前景和所发挥的重要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争取上下认可、多方支持。总结宣传各地涌现出来的好模式、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宣传推介稻渔综合种养公共品牌和产品品牌,提升产业品牌价值,扩大稻渔综合种养优质稻米、水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文章来源:中国水产)